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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乡村建设规划,促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7-03-21 来源: 责任编辑:hk

加强新乡村建设规划,促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

 

民进湖南省委会

 

规划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质量,关系到“三农”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我们必须在立足于湖南省乡村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加强新乡村建设规划,促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美丽乡村”。

一、我省目前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全省大部分乡村都缺乏规划,现有乡村规划也缺乏适合自身特色的规划方法,基本套用城市规划体系,造成了很多规划水土不服。应对量大、面广的乡村,尤其在绝大部分土地利用变更需求不大的情况下,全面规划的必要性不足。

二、加强新乡村建设规划的对策建议

1、系统开展湖南乡村现状调查,摸清家底

我省目前有14个州市,下属88个县,2015省乡镇区划调整撤并后还有行政村约26000余个。面对数量庞大的村庄,如何摸清家底,找准问题,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最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议先通过广泛调查研究,收集这些乡村的基本情况资料,并分区域、分类别梳理全省乡村的现状问题和特色,并选择不同类型的乡村示范试点,为新型城镇化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宜居小镇”奠定坚实基础。

2、开展新乡村建设规划模式探讨

1)分类开展规划。建议先根据乡村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进行评估:大部分变更需求不大的村庄只需做简易规划,控制与保护生态用地和耕地,满足农村需求的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活动空间等即可,同时加强完善这些村所在集镇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部分由于环境条件差、资源不足、人口流失、交通不便的萎缩村落,建议人口适度集中于其所在的集镇,这样方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另外那些经济发达、土地变更需求大或者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村庄,针对其问题或不同诉求,结合产业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等专项开展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这样才能在资金投入有限的情况下,保护广大农村整体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针对农村最紧迫的问题有所作为。

2)提高规划质量。其一,资金保障,建立专用资金,专款专用,保障新农村建设的有序推进。其二,规划中要因地制宜,使规划方案符合当地的风土人情、地质地貌,不要为了追求效率,搞千篇一律的建筑。其三,要注重配套设计,统筹考虑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产业规划与新农村规划的融合。

3)规划实施保障体系。规划编制应以村委会为主体,满足大多数村民的意愿,可在村委会下设置乡村规划与建设委员会。政府作为监督部门,应保障乡村规划与建设的贯彻落实,加大违规建设的惩罚力度,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多次发现取消承包权。同时监督规划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滥用职权、贪污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处。维护规划的合法性,一旦规划通过,其变更必须通过合法程序,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以各种理由任意干涉规划。

   4)推动公众积极参与。可通过广播宣传、民主生活会、海报图片宣传、公告公示的等方式提高农民参与新农村规划的参与度,积极宣传规划的意义作用,汇集民智,让每个人为“新乡村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并开通举报热线,对违规建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示,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3、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编制乡村生态空间管制和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在此基础上分流域区域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分级配置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创新机制,利用政府投资与PPP等众筹模式相结合的方法,解决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1)制定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5年计划及技术导引。编制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研究并推广存量农村生活垃圾再利用技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

2)加大供排水设施建设。通过各种途径筹措资金,改善农村饮水条件,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处理农村污水,治理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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