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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壮大和推进农机示范合作社过程中继续完善实施农机“百千万”工程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3-21 来源: 责任编辑:hk

关于在壮大和推进农机示范合作社过程中继续完善实施农机“百千万”工程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2014年起,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45号)有关精神,我省获得财政资金扶持建设的现代农机合作社为1471家,其中2014年为472家,2015年为528家,2016年为471家。现代农机合作社的建立,一是为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机械化作业水平发挥示范作用。有利于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形成资金、技术、经营合力,避免了单家独户、实力弱小、投入能力差等问题,壮大了行业规模,增强了规避风险和市场竞争的能力;二是有利于提高农机的使用率。现代农机合作社农机装备精良,有较好运营能力,避免以往个体农户所拥有的农业机械除用于自家生产外,大部分时间闲置的问题,有利于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快速发展;三是促进了农业产业向现代化方向发展。规模化经营有利于拓宽农机服务领域,壮大农机合作组织队伍,有利于提升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农机“百千万”工程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设施用地难以获批。虽然2014年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但在县(市、区)落实这项政策仍有困难。许多地方农机合作社在报建机库、机棚等必需设施时,难获国土部门批准。

(二)机耕道建设滞后,影响农机作业。标准良田建设项目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机耕道建设。但由于建设标准不高,加之年久失修,很难适应大型农业机械作业。

(三)缺少对现代农机合作社的持续性扶持。每年全省新增的现代农机合作社除了申报成功后的财政资金扶持,没有后续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延缓了现代农机合作社的持续性发展。

(四)缺少对农机人员的系统培训。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多是农户,在机械设备的操作能力以及田间的科学管理方面有所不足,农机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三、对策与建议

(一)制订农用设施用地细则。建议各级地方政府,按照《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文件精神,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实施细则,将农业生产设施用地纳入本地区规划,安排相应的用地指标,使农机合作社必要的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合法化。

(二)加强机耕道建设,改善农机化作业的基础条件。要督促、指导各级农机部门争取省、市、县(市、区)政府和财政的支持,加大对机耕道建设的投入,为现代农机合作社开展大规模农机化作业提供更好的基础设施条件,从而进一步提高农机合作社的农机使用效率。

(三)完善对促进现代农机合作社持续性发展的政策。除申报“百千万”工程成功后的财政资金扶持,还应完善对现代农机合作社的后续规模经营的相关政策的指导与扶持,促进现代农机合作社的持续性发展,如对已申报成为“千社工程”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在其继续投资购买农业机具达到一定规模时,继续进行财政资金扶持,从而推动规模经营,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农业产业向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四)加强农机行业建设。一是加强对农机人员的技能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农机合作社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提供更为优秀的人才资源;二是完善对农业机械的维修与保养服务。农业机械在使用过程中损耗较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经销商的售后服务监管,加强农机维修网点建设,同时鼓励培养规模经营农机合作社的农机维修人员,以确保农业生产进度和农机作业质量;三是构建农机服务平台。政府部门可以联同规模较大的现代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创建网络社交平台,进行农机技术和农机政策的推广宣传,以扩大农机行业的社会影响,让更多的人来关注与促进农机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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