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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民进组委员讨论《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03-14 来源: 责任编辑:hk

 3月10日上午,政协民进组委员围绕《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进行学习讨论,并结合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全国委员会2017年协商计划讨论政协工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党中央颁发的第一个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专门文件,引起委员热议。

  委员们一致认为,《意见》的颁发充分说明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协商制度,人民政协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各项工作,履行好职能。

  潘碧灵委员说,民主监督作为三项基本职能之一,之前一直是“短板”,通过近些年的呼吁和实践,有了进一步增强。《决定》的颁布对于人民政协履行好三项基本职能,使其协同并进发展有促进作用。

  胡卫委员说,《意见》明确了民主监督的性质、地位、内容、方式、方法等,在理论中有思考、有创新。政协委员应该站在国家层面对重要的方针政策有所了解掌握,要对各种现象、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只有这样才能履行好民主监督的职能。

  卢天锡委员说,《意见》是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多年来进行探索的实践总结,对于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政协委员要适应新形势、提高履职能力,这是民主监督的要求。

  朱晓进委员说,作为政协委员要思考怎样参与到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中去,要利用好政协委员联系广泛、政治地位相对超脱的优势,利用政协委员的专业优势。政协委员要在参政议政、调查研究中融入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意识,使民主监督富有成效。

  王建国委员说,建议政协研究课题、开展调研一定要关注现在以及未来的科技领域,关注未来发展的前景态势。例如,民主党派开展扶贫工作要运用互联网技术。只有关注这些,紧跟形势发展,政协委员所做的工作、提交的提案对社会、人类才有意义。

  岳崇委员说,《意见》使民主监督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了法规意义,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意见》的颁布将促进民主监督成效,使党和政府决策更科学。同时,对政协委员提出更高要求,对政协如何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政协委员应该有的自己的姿态和思考。

  此外,委员们还对优化教育评价体系、提高农村教师待遇、重视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作者:姜文净     责任编辑:张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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