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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国之大者”, 情牵“民生期盼”,全国政协常委潘碧灵在全国政协专题常委会上积极咨政建言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省直单位 责任编辑:宣传处

  

    6月20日至22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京召开,围绕“统筹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协商议政。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委员王勇应邀出席会议并作报告,现场听取政协常委们的意见建议。全国政协副主席张庆黎主持开幕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在全国政协机关设主会场,在北京、上海、香港设分会场。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入调整产业结构,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绿色科技革命,加强区域协调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完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支撑”等专题进行讨论。

  

   

    作为全国政协常委和“老生态环保人”,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正厅长级)潘碧灵一直心系国是、情牵民生,持续为生态环境保护发声,为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此次专题常委会也不例外。潘碧灵围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法治保障、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方面咨政建言,向大会提交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增添市民幸福指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丞待规范和强化》《生态补偿护绿水青山,生态产品铸金山银山》《持续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丞待进一步加强》《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等7篇大会发言材料,并在第四专题第1小组讨论会上以《生态补偿护绿水青山,生态产品铸金山银山》为题作第一个发言,受到与会的全国政协领导、生态环境部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委员的高度赞同,得到生态环境部有关司局领导的积极回应。小组讨论发言全文以《全国政协常委潘碧灵纵论“两山”理念》为题,刊发于新湖南、今日头条等媒体,并被各大媒体广泛转发。

  发言1: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增添市民幸福指数

  老旧小区改造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发展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但从实地调研的情况来看,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还存在思想统一难、资金缺口大、项目推进慢、后续管理弱等问题。为此,潘碧灵在发言中建议:坚持“规划+分类”,进一步拓宽工作格局;争取“政府+市场”,进一步破解资金难题;统筹“刚需+升级”,进一步完善配套服务;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扩大改造实效;明确“责任+重点”,进一步汇聚强大合力。

  发言2: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丞待规范和强化

  全国共有27个省区市开展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如:试点推进动力不足,权属不明确,法律地位不高,市场环境资源配置优势未发挥,各地区市场发展不均衡,制度衔接不畅,对超权排污缺乏有效监管等。为此,潘碧灵建议: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排污权的立法,建立排污权确权制度。二是激活市场功能作用,实现排污权全国市场交易;完善市场调控,推进抵质押融资。三是完善规范市场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排污权准入,增强对有偿使用义务、市场公平交易等方面的管理;强化行政管理手段,开展多部门协调联动,规范和维护排污权交易市场秩序。四是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基础性研究和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排污权的“全网通办”,积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在排污权领域的应用。

  发言3:生态补偿护绿水青山,生态产品铸金山银山

  “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刻揭示了发展和保护的本质关系,良好生态本身蕴含着无穷的经济价值,能够源源不断地创造经济效益,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关键是要在经济生态两手硬,青山金山长相依上做文章,扭转保护与发展相对立的传统观念,深入挖掘生态价值中蕴藏的经济潜能,不仅是将‘只可远观’的‘绿水青山’保护起来,更要将其转化为能真正让人民抓在手里的‘金山银山’,让生态环境保护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助力。”潘碧灵表示。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生态补偿的领域和范围逐渐扩大,仅依靠政府财政资金不够全面且可持续的压力大,迫切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为此,潘碧灵建议:一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权益交易制度。二是逐步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将绿色金融作为生态补偿市场化建设的“催化剂”,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渠道,将传统生态补偿与绿色金融有机衔接,以实现“1+1>2”的发展效果。 三是探索生态补偿方式多元化发展。积极探索直接补偿与间接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实现生态补偿的多样化。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为推动我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理论研究、制度设计指明了方向和路径。但在全国范围内,仍存在配套政策亟待完善、核算标准不一等问题,需要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落地落实上持续发力。潘碧灵建议: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建设,构建生态监测网络和监测体系,对生态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摸清底数和存量,对生态资源数量和质量变化做到心中有数。出台统一规范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助力提升生态产品价值的真实性、客观性,降低生态产品的市场壁垒,提高市场认可度。构建生态产品市场化经营开发体系。通过市场激励机制,促进生态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从而打通“两山”转化的市场通道。夯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础支撑,结合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转化模式和实践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发言4:持续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工作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高、排污许可发证质量有待提升、政策制度体系待完善、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为此,潘碧灵建议:一是不断强化企业生态环保责任意识,二是持续提升排污许可工作质量,三是加强排污许可证动态管理,四是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

  发言5:健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潘碧灵认为,健全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的法律体系,难在“体系”,推进包括碳中和专项法律的环境法典编纂,难在“全面”。

具体体现在: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的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绿色低碳领域专项法律缺乏。部分法律法规存在不适应条款。   

  潘碧灵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融入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全过程,编纂一部体系严密、规定严格、保障有力的生态环境保护好法典,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水平;要加快《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法》立法进程,构建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的“双碳”工作基本管理制度,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的绿色低碳要求制度化、法制化,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对现有绿色低碳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评估,同时做好科学论证,保证立法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潘碧灵还建议,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协调衔接,坚持“先清理后立法”,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鼓励制定地方性法规。

  发言6: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丞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我国已建成了比较完备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截至2021年底,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4%,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基本解决了“饮水不愁”的问题。但是,要让农村居民真正喝上“放心水、安全水、健康水”,还存在农村饮用水安全现状底数还不清、农民生产生活活动对水源水质造成较大影响、部分水源地选取和供水工程设置不够合理、农村饮水安全知识了解程度低等问题和不足。

    为此,潘碧灵建议:以村和饮水工程为单元,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大排查,加强水源地保护,建立完善农村水环境管理体制和保障法规体系,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要创新激励机制发展生态农业,加强资源化利用、节水和保护水源地安全等方面的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着力提升供水工程制水工艺,加大饮用水安全保障资金支持。

  发言7: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

  近年来全国各省区市、各有关部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大胆改革创新、深入探索实践,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但随着改革的纵深推进,暴露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尽完善之处。

    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见效,必须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潘碧灵建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工业企业发展规划、园区发展规划、“三线一单”管控措施等的有效衔接,从源头上消除项目落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堵点、难点和痛点。建立定期统一评估机制,对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的各项举措定期不定期开展实效评估,根据评估成效及时发现亮点、找准问题、精准纠偏。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构建获得更加准确数据支持的立体生态环境监测感知体系。同时,建立健全监测数据真实性监管体系和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依法严厉打击监测造假行为,构建生态环境监测诚信体系,充分发挥监测“千里眼”作用。

  “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建立‘职责独立、机构独立、程序独立’的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制;加快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纳入政府执法部门序列进程,重新组织基层执法力量,加强基层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潘碧灵表示。

    潘碧灵还建议,要统一执法和统一督察。完善督察机制,充分发挥省以上督察职责职能,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真正实现执法下沉、督察统一。同时,要切实发挥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督办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利用日常督察、专项督察、例行督察等多种督察方式,采取预警、通报、督办、约谈等多种形式,“帮”与“督”相结合,既“全面体检”,又“问诊把脉”,还“精准抓药”,攻坚克难、动真碰硬,在生态环境底线上不退让,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反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严、紧、实”,磨利督察之剑,夯实生态之基。

(民进湖南省委会宣传联络处 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全国政协微公号”“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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