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制定出台扶持政策 推动老楼旧房增设电梯的建议
目前,我省大多数城市老旧住宅小区,多数五至七层楼房无电梯。伴随我省人口老龄化继续快速发展,众多老龄人口遭遇“上下楼难”的困扰。从我省老龄人口大省的实际出发,借鉴外省成功经验,及时出台有关鼓励扶持政策、推动老楼旧房增设电梯,显得尤为迫切。
推动老楼旧房增设电梯,是解决老龄人口“上下楼难”的重大民生工程。湖南是老年人口大省。根据省民政厅有关统计数据,截止2014年,我省老年人口达到1126万;截至2015年,我省老年人口达到1270万,老龄化居全国前十。过去10年,全省老年人口年均增长4%左右(约为全国增速的1.15倍),未来10年增速会更快,人口老龄化压力凸显。当前,我省大多数城市存在大量的老旧住宅小区,大量多层建筑没有安装电梯,老人上下楼举步维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老年生活。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文艺村三栋老教师宿舍为例,文艺村三栋是一座始建于20多年前的老旧楼房,现居住着42户医院的骨干教师,绝大多数年龄都在76岁以上,年龄最高者已到86岁。由于年老加之疾病缠身,约有一半以上的老教师行动不便难以上下楼梯,少数老师因不能下楼已有半年时间困在家里没有出门。他们对住宅楼增设电梯的愿望尤为强烈,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渴望在有生之年能有一部电梯方便上下楼!
推动老楼旧房增设电梯,是落实国家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政策的客观要求。2013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强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并明确要求“各地区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加快推进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今年,国务院又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91号),进一步明确“通过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业主众筹等方式,加快推进老旧居住小区和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重点做好居住区缘石坡道、轮椅坡道、公共出入口、走道、楼梯、电梯候梯厅及轿厢等设施和部位的无障碍改造,优先安排贫困、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家庭设施改造,组织开展多层老旧住宅电梯加装。”同时,加快推进老楼旧房增设电梯,改善养老服务产品供给质量,也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题中之义,对刺激经济增长、拉动居民消费也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推动老楼旧房增设电梯,也有现实可操作的途径。一方面,近年来,各地结合旧城改造,积极探索给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可行办法,为我们积累了可借鉴的经验。北京市2010年就出台了《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上海市2011年就制定了《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广州市政府2016年8月出台了《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还有杭州、南京、重庆、武汉、厦门等地也纷纷采取措施,推动老楼旧房增设电梯工作。另一方面,随着技术的发展,在常规的垂直电梯之外,带钢结构一体化积木式电梯、简易观光电梯、接力式楼道电梯、“坐椅式”电梯和外挂电梯的出现,可以根据不同老楼旧房的具体情况,在不破坏楼体结构、确保楼房安全质量的基础上,为老楼旧房增设电梯提供了多样化选择。
为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着力解决广大老年人“上下楼难”的具体困难,建议省人民政府借鉴外省成功经验,通过出台扶持政策、优化审批程序、设立专项资金等方式,鼓励和引导老旧住宅小区加大推进“加梯”改造工作。
一、建议省人民政府尽快制定出台我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要借鉴北京、上海、广州的经验,尽快制定出台指导意见,规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相关条件、做法、审批流程和政策扶持以及增设电梯的组织实施、维护管理和监督等。
二、建议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由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涉及建设、规划、住房、消防、绿化等多个部门,手续繁琐,流程复杂,不利于推动这项工作。建议建立专门的服务窗口,实行多部门共同参与联审或限时审批,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审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的绿色通道。
三、建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议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大政策扶持:一是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纳入旧城改造范畴,给予资金扶持;二是大幅降低政府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产生的相关行政性收费,减少改造成本;三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费用,业主可以从房屋维修基金和个人的住房金积金中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