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投稿 当前时间: 加载中...

关于湖南省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现状调研

关于湖南省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现状调研

 

民进会湖南省委

 

中医养生保健是中医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是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和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调研工作,对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执业行为,完善中医养生保健工作的保障措施,促进我省中医养生保健事业的发展有着深远意义。

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中医学养生保健的理念正深入人心,社会对养生保健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但伴随着养生保健的蓬勃发展,也暴露出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市场规范和准入制度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通过对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及各地州市家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的调查分析,提出了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策略和建议,以促进我国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的完善和保健服务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1 资料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研究以长沙市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为对象,共调查开展各类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机构236 家,从业人员577 名。

1.2资料来源

采取问卷调查、现场考察、查阅档案材料及调取《湖南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及《卫生年鉴》数据等方法获取资料。

1.3数据处理

采用EpiData 软件编辑调查表,建立数据库,使用SPSS

17.0 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数据分析结果

2.1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持证状况

 由表1 可见,全市共调查机构数236 家,其中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有119 家,占总数的50.4%,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有 117 家,占总数的49.6%,有证、无证机构比例基本持平。

表1 卫生许可证持有状况

持证状态

机构数

总数(%)

有证机构

119

50.4

无证机构

117

49.6

总计

236

100.0

 

2.2    持证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的许可项目

由表2 可见,119 家具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单位的行政许可项目最多的为保健按摩服务、足浴沐浴及生活美容,分别占总数的百分比为37.3%、37.3%、23.3%,营养保健、中医养生保健等许可项目

所占比例较小。

 

 

表2  行政许可项目(有证机构119 家)

 

项  目

机构数

总数(%)

保健按摩服务

88

37.3

营养保健

5

2.1

生活美容

55

23.3

足浴、沐浴

88

37.3

中医养生保健

2

0.8

非医疗性的保健咨询

15

6.4

推拿

14

5.9

拔罐

27

11.4

刮痧

24

10.2

艾灸

5

2.1

理发

7

3.0

2.3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实际开展项目

由表3 可见,236 家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实际开展项目最多的项目为按摩,共有203 家单位开展,所占比例为 86.0%,其次为拔罐 144 家和刮痧 130 家,所占比例分别为61.0%和55.1%。

表3 实际开展项目

项目

机构数

总数(%)

 

 

 

咨询

50

21.2

按摩

203

86.0

熏洗

17

7.2

艾灸

42

17.8

贴敷

24

10.2

拔罐

144

61.0

刮痧

130

55.1

针刺

10

4.2

口服中药

5

2.1

外用中药

14

5.9

其他物理疗法

13

5.5

自然疗法

5

2.1

建立健康档案

6

2.5

 

2.4  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由表4 可见,577 位从业人员中,男女比例大致为1:3,其中男性153 人,占总数的26.5%,女性424人,占总数的73.5%。年龄以21~30 岁居多,共有 331 人,占总数的57.4%,其他年龄段的比例较小。

表4  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人数

总数(%)

 

 

 

 

性别

男

153

26.5

 

女

424

73.5

年龄

15~20

36

6.2

 

21~30

331

57.4

 

31~40

149

25.8

 

41~50

38

6.6

 

51 岁以上

23

4.0

文化程度

小学

29

5.0

 

初中

276

47.8

 

高中

120

20.8

 

中专

86

14.9

 

大专

51

8.8

 

本科及以上

15

2.6

 

2.5    从业人员所学专业

从577 名从业人员的所学专业分析,以短期医学培训居多,共有317 人,占总数的54.9%;其他专业共 164 人,占总数的28.4%;所学专业为中医、护理学、自学医学的人数较少,分别为38 人、8 人,11 人,所占比例分别为6.6%、1.4%、1.9%,无口腔专业。

表5  从业人员所学专业

所学专业

人数

总数(%)

临床医学

7

1.2

公共卫生

1

0.2

口腔

0

0.0

中医

38

6.6

护理学

8

1.4

自学医学

11

1.9

短期医学培训

317

54.9

传统医学

5

0.9

工科

2

0.3

文科

22

3.8

其他专业

164

28.4

 

 

2.6    开展服务项目

由表6 可见,577 名从业人员的开展服务项目,其中按摩类的占多数,共 496 人开展,占总数的86.0%;排名二、三的分别为刮痧类、拔罐类,分别为192 人、191 人,占总数的百分比为33.3%、33.1%;开展咨询指导的有98 人,占17.0%;贴敷类的有29 人,占5.0%,开展其他项目的人数较少。

表6  从业人员实际开展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

人数

总数(%)

 

 

 

咨询指导

98

17.0

按摩类

496

86.0

熏洗类

25

4.3

艾灸类

75

13.0

贴敷类

29 

5.0

拔罐类

191

33.1

刮痧类

192

33.3

针刺     

             17

2.9

口服中药 

4  

0.7

外用中药 

4  

0.7

其他物理疗法 

11 

1.9

自然疗法 

7  

1.2

 

2.7 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

由表7 可见,577 名从业人员中无任何执业资格的占多数,共有402 名,占总数的69.6%,中医养生保健技师有95 名,占总数的16.5%,持有其他证书的工作人员有71 名,占总数的12.3%,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所占比列极少,仅有9 人,占总数的1.6%。

表7 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

执业资格

人数

总数(%)

无任何资格

402

69.6

村卫生员

0

0.0

乡村医生

1

0.2

执业助理医师

2

0.3

执业医师

5

0.9

执业护士

1

0.2

中医养生保健技师

95

16.5

其他

71

12.3

总计

577

100.0

3  存在的问题

3.1服务网络不健全

目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大多数由生活美容院、足浴店、保健按摩场所提供,而独立设置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比较缺乏,独立提供养生保健服务的专业机构很少, 且尚未得到人群的认可, 其应有的作用尚未得到发挥。大部分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尚未设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科室,且结合自身的服务功能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不深入。

3.2相关政策和制度不完善

中医养生保健的内涵不明确,构建和发展中医养生保健体系的政策不完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准入管理、人员技能鉴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科室设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等中医养生保健的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尚未建立或不够完善,且现有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提供机构的组织管理形式也尚不统一,依法执业意识不强,多数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执业。

3.3服务提供与群众需求存在差距

目前大部分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未开展全面、系统、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具有明显特色的、适宜的养生保健技术挖掘不够,技术研究和推广环节薄弱,未能将中医养生保健的真谛体现出来。虽然有少数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但服务数量较少,服务面较窄,且开展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不规范、质量不高,手段和形式单一,甚至在有些地方存在服务混乱现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提供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生保健服务的需要。

3.4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掌握技术方法少

现有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从业人员,学历普遍以初高中、中专为主,缺乏应有的继续教育途径和专业培训,对中医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了解、掌握和运用普遍缺乏,对中医技术方法的领悟及学习能力偏低,且现有提供机构的服务技术手段和方法单一、不够丰富, 针对人群的健康状态辨识、检测监测、信息存贮整合、分析评估的手段和方法缺乏。适合市场需求的高校养生保健专业人才更是大大不足。

3.5收费混乱、发展欠佳

中医学“治未病”健康服务尚未融入基本医疗卫生保健体系,现阶段接受中医“治未病”服务的人数偏少,且多集中在城市高端自费人群,基层人群难以享受养生保健服务,总体业务收入欠理想。且目前物价部门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收费项目标准尚未统一,个别机构收费混乱,私自定价,直接导致了低收入群体的需求无法满足。

3.6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机构享受到相关的鼓励政策相对缺乏国家的支持是发展中医特色养生保健服务的重要保障,目前尚无机构享受到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相关的鼓励政策,政府相关的扶持政策也未落到实处。

4  政策建议

4.1推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政策建设建议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惠民工程,并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包括机构准入,设置标准等项目,并组织实施。

4.2完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保障措施

建议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指标,纳入对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并根据相关政策和文件,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人员培训计划,建立完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绩效、效果评价指标体系与考评方法,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科学研究,鼓励中医养生保健新技术的研发。

4.3  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队伍建设

建议对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同层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中医养生保健和康复知识与基本技能以及服务基本要求等方面培训,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中医养生保健和康复服务队伍。对独立性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开展中医养生保健调理师培训,强化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术,规范其服务行为,提高其服务水平。建议各高等中医药院校根据市场需求,开办中医养生保健的学历教育、继续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快培养一批高层次的养生保健专业实用型人才、研究型人才、管理型人才,并联合中医医院成立养生保健从业人员培训基地,为广大保健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岗位专业培训和技能操作培训。

4.4 加强中医健康文化传播与推广

以“治未病”为核心理念的健康文化,向广大群众传播与推广中医健康文化,扩大群众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需求,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对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加强中医健康文化传播与推广,构建形式多样的中医健康文化传播平台,提高群众对中医健康文化的认知度和认同度,扩大“治未病”社会影响力,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宣传中医健康文化,通过开辟专栏、录制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与推广中医养生保健知识与方法。

 4.3  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平台建设

建议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平台建设,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新型健康服务搭建网络平台,初步建立中医特色明显、技术适宜、形式多样、服务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形成以独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为龙头、生活美容场所为主体,各级各类中医养生保健场所为补充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